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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金华自学考试考生须知

来源:浙江自考网 2020-10-10 10:58:27 [自考本科 浙江自考考生微信交流群]

  2020年10月金华自学考试考生须知

  2020年10月份自学考试将于10月17日、18日进行,全市共有8343人参加考试。全市设5个考点,其中市区3个:浙江交通技师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第二女子监狱;县(市)设考点2个:浙江省横店影视职业学院、义乌市国际商贸学校。

  温馨提醒:

  1.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本次考试市区学校考点地址如下: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金东区望府街1158号;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金华市婺州街1188号。

  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以免耽误考试。

  3.考生自10月9日起,可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点击“我的信息-打印准考证/考试通知单”菜单进入准考证/考试通知单页面,点击“打印”按钮进行准考证/考试通知单操作(请调整打印设备设置,使打印页面内容完整)。原则上请考生于10月13日前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打印。

  为切实加强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对参考考生考前健康状况核查工作顺利进行,尚未在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中填写本人手机号码考生,须在打印准考证时先行完成手机号码的填报;全体考生须按要求填报“2020年10月高教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一〉”。具体步骤如下:首先,“我的信息-注册信息”中查看“手机”一栏是否填写了“本人健康码手机号”,原未填或错填的,请补填或修改;第二,在“我的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通知单”栏目打印准考证/考试通知单,系统会提示填报“2020年10月高教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一〉”。需打印材料为:《浙江省自学考试准考证(考试通知单)》、《2020年10月高教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2020年10月高教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表〈二〉》。《2020年10月高教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表〈二〉》按考生报考理论课程数每课程1张,请考生在考前1天如实填写,于每场考试入场时交给考点检查检测人员。《2020年10月高教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是参加本次考试考生防疫要求的基本遵循,务请全体考生仔细阅读并据此完成考前准备。不符合《疫情防控考生须知》要求,特别是无我省健康码及健康码异常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请各位考生积极配合考点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4.考生在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二代身份证(含军人身份证)和《2020年10月高教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表〈二〉》进入考场,按监考教师指定位置入座,并将《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证件不齐或迟到超过15分钟均不得进入考场。

  5.考生进入考场,除携带考试必需的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等文具用品外,一律不得携带其他物品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6.考生答题前必须在试卷和答题纸规定的地方正确、清楚地填写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抄写《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名;在答题纸规定的地方粘贴准考证号条形码;认真核对答题纸上粘贴的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与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一致,A、B卷课程还需填涂相应标记;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纸无效。

  7.考生遇试卷、答题纸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8.答案须全部答在答题纸上,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用0.5毫米及以上黑色签字笔在规定区域内作答。答题时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使用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不得在答题纸上自加附页或贴纸答题,答案不得书写在规定区域以外,禁止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9.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时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喧哗吵闹,不准夹带、传递资料,不准偷看、抄袭、换卷或代考。

  10.考生在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准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经监考人员核对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续考,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讨论答题情况。考试终场时间一到,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纸整理后放在书桌上。严禁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

  11.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防疫工作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

  12.对违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延迟毕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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