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资深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完成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或其它实践环节学习的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政治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即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时间为每年六月中旬和十二月中旬,考生可于每年4月和10月自学考试成绩公布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关单位提交毕业申请。其中社会考生向区内任意一个设区市或者县自考办提交毕业申请。助学班考生向助学院校提交毕业申请,衔接考生由所在的高职高专院校统一提交毕业申请。毕业申请时,考生需要向申报单位提交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转考介绍信(针对有考籍转移的考生)、前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针对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考生)和前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同时填写所在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申报单位验原件、收复印件。全部材料无误后,由申报单位向自治区自考办报送毕业申请数据。自治区自考办审核无误后,打印毕业证书,并将所有毕业材料返还申报单位,由申报单位组织发放毕业证书。一般每年的7月上旬或次年的1月上旬会将毕业证书以及考籍档案发放到考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