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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金华市磐安县自考网上报名入口
浙江自考网提醒!2023年4月金华市磐安县自考报名时间在2023年1月9日到13日,金华市磐安县自考生可登入浙江自学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或点击下面按钮跳转至报名页面。
金华市磐安县自考报名时间:
(一)首考生(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生)
首考生须先办理注册,上传证件照片,待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报考课程。
网上报名注册时间:2023年1月9日-1月13日;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注册审核通过至1月13日16:30前完成考试报考。
(二)续考生(已办理过报名继续参加考试考生)
①续考生注册已满5年、但未重新上传近期拍摄的照片,须登陆系统上传近期拍摄的证件照片,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课程考试报考;
网上上传照片时间:2023年1月9日-1月13日;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照片审核通过至1月13日16:30前完成报考;②其他续考生,直接登陆系统报考课程;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2023年1月9日-月13日前完成报考。
如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点击咨询】在线老师,了解有关报考事项以及考试安排等等!
金华市磐安县自考考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至16日
金华市磐安县自考报考条件:
凡有志于学习专业知识、为祖国建设效力的公民均可报考。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
护理学专业报考条件:凡在我省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并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人员,均可报考护理学(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其中报考护理学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新考生),需在注册完成后3天(工作日)内,向当地自考机构提交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
公安管理专业报考条件:凡报考本专业的公安干警、武装警察和保卫干部(新考生)应先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由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统一向当地自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或在个人注册完成后3天(工作日)内,向当地自考机构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同意报考介绍信,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
金华市磐安县自考生可持续关注浙江自考网,届时会及时推送浙江自考相关资讯通知,不错过任何一个重要时间节点和资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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