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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程序及成绩评定
一、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其成员应由中级以上职称的人担任,答辩委员会主任应由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指导教师可以是参加成员之一,但不得参加自己指导论文的答辩。
二、答辩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1.主持并组织毕业答辩工作;
2.讨论和确定考生毕业论文的最后成绩;
3.解决答辩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业务性问题。
三、答辩前,首先要认真做好考生毕业论文写作的指导评阅工作,然后将视申请答辩人数分为若干个答辩小组进行答辩。
四、每个考生在答辩前,可写出书面提纲,内容为:(1)介绍论文提要及写作过程;(2)说明论文的新颖性和独创性;(3)说明运用资料的来源;(4)报告查重结果。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
(附:我校认可的三个网站查重报告:
1.知网查重,知网查重官方唯一网站:https://cx.cnki.net,标准1.5元/1千字;
2.万方查重,万方查重唯一官方网站:https://jc.wanfangdata.com.cn,标准3元/1千字;
3.维普查重,维普查重唯一官方网站:https://vpcs.fanyu.com,标准3元/1千字。)
五、答辩时提问的内容应为课题的关键性问题,以及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设计等方面的问题,或是为了鉴别其独立工作能力方面的问题。答辩小组提出问题后,由答辩人直接作出回答,不安排准备时间。
六、考生就所提问题进行具体答辩,在答辩过程中老师可以继续提出问题,考生作直接答辩。对老师提出的问题考生必须回答。答辩时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回答问题的时间为5—10分钟。
七、由答辩小组作出论文答辩成绩。
八、由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决定论文的最后成绩。
浙江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