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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9月4日领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通知
请2023年6月完成毕业申请的自考生、历年已完成毕业申请但未领取毕业证的自考生,于2023年9月4日凭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的需带上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领取毕业证书手续。
建议所有到现场的考生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考生领回的材料袋,请妥善保管。
材料袋中的《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属自考生个人档案,如果有存档需要,请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口所在地人才市场。
领取时须提供准考证号、毕业专业、毕业层次(专、本科)等信息,可通过自学考试信息网-我的申请-毕业申请查询,也可通过学信网查询。
注:各区、县(市),萧山、临平、余杭、临安、富阳、桐庐、建德、淳安等地办理的自考毕业生,不属于本通知范围,请与当地教育考试中心或官方教育考试机构联系确认领取时间与地点,前往领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办理时间:9月4日上午9:10-11:00 下午1:40-4:00
办理地点: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华浙广场9号)二楼大厅
杭州市教育考试院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