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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考常见问答:浙江自考新计划是否继续实行大选修制?
答:新计划中继续实行大选修制,即选考课程可在申请毕业专业的推荐选考课中选择,也可在我省开考的其他同层次专业中选择与申请毕业专业考试计划不同的课程。跨专业选择实践课,超过申请毕业专业考试计划规定选考课实践学分的,超过的学分不计入总学分。含理论和实践的课程,实践部分不计课程门数。以经济学(专升本)专业为例,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实践不超过7学分,如果考生从其他专升本专业选择了2门各5学分的实践课程,只能按7学分计算,超出的3个学分不计入总学分。
含理论和实践的课程,实践部分不计课程门数。如经济学(专升本)专业“区域经济学(中级)”课程,既有理论,又有实践,毕业申请时只按一门计算。
跨专业选考的,每门课程在选考课中只能使用一次,不能在不同专业重复使用。如“公共关系学”课程,如果在经济学(专升本)专业中作为选考课使用过了,就不能在金融学(专升本)专业中作为选考课使用。
证书顶替的课程不能跨专业用于选考课。如园林(专科)专业,考试计划选考课中有“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可以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顶替;行政管理(专科)中没有这门课,则不能用证书顶替“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再用于选考课。